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处置类别

公司持有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除HW01类医疗废物、HW10类多氯(溴)联苯类废物、HW14类新化学物质废物、HW15类爆炸性废物以外的42大类危险废物,具体如下:

医药废物

废药物、药品

农药废物

木材防腐剂废物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

热处理含氰废物

废矿物油废物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精(蒸)馏残渣

燃料、涂料废物

有机树脂类废物

感光材料废物

表面处理废物

焚烧处置残渣

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

含铍废物

含铬废物

含铜废物

含锌废物

含砷废物

含硒废物

含镉废物

含锑废物

含碲废物

含汞废物

含铊废物

含铅废物

无机氟废物

无机氰化物废物

废酸

废碱

石棉废物

有机磷化物废物

有机氰化物废物

含酚废物

含醚废物

含有机卤化物废物

含镍废物

含钡废物

有色金属冶炼废物

其他废物

废催化剂